关于2014年《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104年修订)》测试和上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4年11月04日 20:11 点击数:
各地级以上市及顺德区教育局、各普通高校、省属中职学校、广东实验中学、华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附属小学:
现将《教育部办公厅关于2014年< 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测试和上报工作的通知》(教体艺厅函﹝2014﹞30号)及《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转发给你们,并对我省做好2014年测试与数据上报工作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执行。
一、请各地市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按照修订后的标准,制定2014年《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和数据上报工作实施方案,认真组织开展测试和数据上报工作,着力提高测试数据的完整性、真实性和有效性,真正发挥其激励学生积极参加体育锻炼,促进身心健康、体魄强健的作用。
二、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按照自身职责和数据上报系统设置的权限,核对学校数量、名称等信息,需在系统中新增学校和对学校信息进行变更的,请以地市为单位填写新增学校申请表、学校信息变更登记表(附件3),于9月20日前将加盖公章的纸质汇总表传真至020-37626352,并将电子版发至15918762457@163.com。没有独立学校代码和系统账户的教学点、分校、校区汇总到中心校或主校统一上报。数据上报期间如有疑问,请与我省技术服务人员联系,联系人:郭老师,电话:020-87558865,邮箱:a87558865@126.com。
三、教育部将于11月1日至30日期间,委托第三方对我省上报数据进行随机抽查复核,并将现场抽查测试数据与学校上报数据进行一致性比对分析。我省也将组织专家进行抽测,并将教育部和我省的抽测结果通报各地。
四、各地各校要高度重视测试期间的安全教育和防护工作,要制定安全保障制度和应急处置预案,加强安全指导和监督,确保测试工作安全、有序开展。
五、各地各校要将《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与数据上报作为学校工作的重要任务和学校体育常规工作,周密部署,认真实施。今后,国家如无大的调整,省教育厅将不再发文通知。
附件:1.教育部办公厅关于2014年《国家学生体质健康
标准(2014年修订)》测试和上报工作的通知
2.《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
3.新增学校申请表、学校信息变更登记表
(注:因附件页数较多,可到省教育厅体卫艺处网站http://twy.gdhed.edu.cn/tj/wenjian/index.htm下载)
广东省教育厅
2014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