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届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竞赛项目--毽球
作者: 时间:2008年04月21日 19:14 点击数:
毽球是由侗族、苗族、水族同胞喜爱的体育活动“手毽”演变而来的。它集羽毛球的场地、排球的规则、足球的技术为一体,是一种隔网相争、深爱人民群众喜爱的民族传统体育项目。1995年,在云南举行的第五届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上,该项目第一次被列为民族运动会的正式比赛项目。毽球打法类似于藤球、排球。毽球比赛双方各派三名选手出场,其技法以踢、触为主,可用头、脚及身体去接球,但不能用手臂触球。比赛采用三局两胜制,以先得15分并至少比对方多得2分者为胜一局。
毽球比赛场地采用羽毛球双打场地,长11.88米,宽6.1米。场地上空6米以内(由地面计算)和场地四周2米以内不得有障碍物。毽球由毽毛、毽垫等构成'是用四支白色或彩色鹅羽成十字形插在毛管内,与下部毽垫连接而成。
第八届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毽球竞赛规程规定,各单位可报|男、女各1个队参加比赛,每队领队兼教练员1人,运动员6人。比赛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通过抽签办法,采用分组循环赛;第二阶段,由备组优胜名次共8个队,通过抽签办法,采用淘汰赛及增加附加奏决出第1至第8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