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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脚竞速规则

作者: 时间:2008年05月15日 00:35 点击数:

第一章比赛

1.比赛定义

高脚竞速运动是由运动员双手各持一杆,同时脚踩杆上的踏镫,在田径场上进行的比赛,以在同等的距离内所用的时间多少决定名次。

第二章场地及器材

2.场地

2.1在标准田径场上进行,场地线宽均为5厘米,跑道分道宽2.44-2.50米。

2.2接力比赛的接力区:接力区中强逼为宽5厘米的虚线4,前后5米处各画一条直的实线。

3.器材

3.1高脚杆为竹、木或其它硬质材料制成(简称杆)

3.2高脚杆高度不限,从杆底部向上30-40厘米处加制踏镫,踏蹬高度的丈量从杆底部至踏镫与杆支点的上沿距离为准。

第三章比赛通则

4.竞赛

竞赛分个人赛和接力赛两大类。

5.竞赛办法

5.1比赛中,运动员应白始至终在各自分道内跑进。

5.2比赛方法

5.2.1起跑口令

5.2.1.1“各就位”,运动员上跑道将两根高脚杆立于起跑线后,杆底部不得触及或超过起跑线。

5.2.1.2“预备”,运动员以任何一只脚上踏镫,另一只脚必须立于起跑线后的地面,作好起跑的最后准备。

5.2.1.3“鸣枪”:运动员听到枪声后,另一只踏地的脚方可踏上踏镫向前跑进。

5.2.2途中跑

运动员在比赛过程中,如果出现脚触地,须在落地处重新上踏镫继续比赛。

5.2.3终点撞线

以高脚或运动员身体任何部位抵达终点线后缘垂直面瞬间为止,运动员的身体和高脚杆须全部过程终点线后才能分离。

5.3接力赛

每个接力区长度为l0米,在中线前后各5米,交接的开始与结束均从接力区分界线的后沿算起(图2)。接力比赛的要求如下:

5.3.1接力赛采用一付高脚杆进行比赛,运动员交接高脚杆后继续跑进。

5.3.2混合接力赛的1、3棒为女队员,2、4棒为男队员。

5.3.3队员必须在接力区内完成交接。

5.3.4完成交接的队员应停留在各自的分道或接力区内,直到跑道畅通方可离开。

5.3.5参加接力赛的运动队须在上一赛次前上报运动员接力顺序。

5.3.6每队服装必须统一。

6.计时

全自动电子计时或手动电子计时均可,电子计时成绩均以百分之—秒为最小计时单位。

7.风速

风速的判读单位为米/秒,进位到跑进方向较差的l/10米/秒(即+2.03米/秒记录为+2.1米/秒,-2.03米/秒已录为-2.0米/秒)。显示单位为l/l0米/秒的数字显示式风速仪应具备自动进位的功能,以与本规则相同。

8.犯规与判罚

8.1出现下列之一者,均取消犯规者的比赛资格。

8.1.1抢跑:鸣枪前立于地面的脚离地。(抢跑犯规:第一次给予警告;第二次取消犯规者该项目比赛资格)。

8.1.2窜道:运动员在比赛过程中跑离本跑道。

8.1.3掉杆:比赛运动员脚触地,未在原地上踏镫。

8.1.4人杆分离

运动员抵达终点线时,身体或高脚杆的一部分仍未过线,脚与踏镫即分离。

8.1.5接力赛中

8.1.5.1运动员在接力区外交接高脚杆。

8.1.5.2在退出接力区时,阻挡或妨碍其他运动员跑进。

第四章名次判定

9.名次

高脚竞速的名次判定以比赛中的决赛成绩决定名次,时间少者名次列前。

第五章弃权与申诉

10.弃权

10.1点名时超过检录时间三次呼叫未到者按弃权论。

10.2中途退出比赛者为弃权,无成绩。

11.申诉

11.1对运动员参加比赛资格提出异议,应在大会开始前向仲裁委员会或裁判长书面提出,在未有结果前,应允许该队员参加比赛。

11.2参赛运动员若对比赛结果有异议,可以正比赛结束后30分钟内,向仲裁委员会书面提出申请意见,同时交纳申诉费。仲裁委员会对申诉作最后的裁决。

11.3大会竞赛组应负责将所有成绩宣告的时间记录下来。

第六章裁判员及职责

12.裁判员

高脚竞速比赛设裁判长1人,副裁判长1—2人,裁判员若干人。

13.裁判员职责

13.1裁判长:

13.1.1全面负责高脚竞速比赛的裁判工作,保证竞赛规则和大会规程能够顺利贯彻执行:处理发生大会期间的以及本规则未做出明文规定的问题。

13.1.2检查所有有关的比赛成绩,处理有争议的问题。

13.1.3对有关比赛的抗议或异议做出裁决。有权对有不正当行为的运动员提出警告或取消比赛资格。

13.1.4有权做出重赛的时间安排决定。

13.1.5对每日的工作进行检查和总结。

13.2副裁判长

13.2.1协助裁判长领导裁判工作,作好裁判员队伍的事务管理。

13.2.2当裁判长因故缺席时,应代理其职责,或受裁判长的委托,处理有关问题。

13.2.3根据裁判长的建议,负责编排、记录和公告工作,负责场地、器材等设施的检查管理。

13.3检录主裁判、检录员

13.3.1根据竞赛日程安排的检录时间,召集运动员到检录处点名。

13.3.2根据规则规定,检查运动员的参赛证、服装、号码和比赛用具等是否符合规则规定。

13.3.3准时安全按预定时间和路线将运动员带入赛场,交发令员控制。

13.4主发令员、助理发令员和召回发令员

13.4.1检查运动员所参加的比赛或组别是否有误,号码是否佩带正确,各项道次应面向跑进方向,由左至右按道次排位。

13.4.2组织运动员按道次正确的排列在起跑线后3米远的集合线上。

13.4.3同终点主裁判取得联系完毕后,向运动员发出“各就位”、“预备”以鸣枪方式发出起跑口令。

13.4.4有权对运动员违反起跑规则的行为给予警告和判罚。

13.5终点主裁判、裁判员

13.5.1判定每组比赛运动员到达终点的名次。

13.5.2若判定不一致应由主裁判做出最后裁定。

13.5.3遇名次与成绩不一致时,应同计时主裁判联系并最后裁定。

13.6计时主裁判、计时员

13.6.1各道次计时员接受主裁判的统一领导。

13.6.2计时员使用全自动或手动电子秒表计时。

13.6.3每组计时员负责本道次的计时工作,并将成绩写在成绩记录表格内,签字后交主裁判,必要时,主裁判可以核查秒表,以核实成绩。

13.6.4主裁判判定每名运动员的最后成绩。

13.7检查主裁判、检察员

13.7.1全面监督运动员在比赛中的行为。

13.7.2如发现运动员或其他人员犯规,应立即以书面报告交给主裁判。

13.7.3出现犯规情况,应举旗示意。

13.7.4接力赛中接力区应有足够的检查员负责监督。

13.8成绩记录员、宣告员

13.8.1详细记录由裁判长、计时主裁判提供的每个项目的全部成绩,并将成绩记录表交给竞赛组。

13.8.2对比赛中的各种信息予以宣告,对成绩的宣告应记录宣告时间。

附表:高脚竞速比赛用表

1高脚竞速检录、终点、成绩报告表

预/复/决赛男/女子米第

时间

年月日时分

道次

1

2

3

4

号码

姓名

单位

成绩

名次

备注

检录主裁判员检录员裁判员

2高脚竞速成绩记录表

预/复/决赛男/女子

比赛时间

年月日时分

号码

姓名

单位

组次

道次

竞赛成绩

决定成绩

名次

备注

1

2

3

裁判长计时主裁判员

计时员:123

3高脚竞速成绩记录表

预/复/决赛男/女子米接力单位

比赛时间

年月日时分

棒次

第1棒

第2棒

第3棒

第4棒

号码

组次

道次

竞赛成绩

决定成绩

名次

备注

1

2

3

裁判长计时主裁判员

计时员:123

高脚竞速竞赛裁判法

第一章竞赛工作特点

高脚竞速竞赛工作的目的是确保公平的竞赛,保证运动员在竞赛条件均等的情况下进行比赛,为运动员创造最佳的比赛条件。高脚竞速竞赛有以下特点:

一、充分利用现代化电子计时设备,以保证比赛更加公正、准确,基层比赛可以人工计时代替(电子秒表)。

二、大型比赛裁判员分工明确,专业性强,随着今后比赛项目的增多,参赛的运动员多,组次多,在裁判长的领导下,全部比赛由编排记录公告、赛前控制中心、起点、终点、计时、检查、风速(必要时可设置)、赛后控制中心等,各裁判组和有关技术人员共同协作完成,各裁判组的工作既有独立性,又有要求各裁判组紧密协助配合,一个组出现问题,就会影响整个比赛任务的顺利完成。随着民族传统体育运动水平的不断提高,要求裁判员准确无误地判定成绩和名次做出判定。

三、随着项目的增加,要求裁判员对高脚竞速各个项目的比赛规则和方法,特点有深入的了解和掌握。

四、民族体育比赛具有趣味性、观赏性和竞技性的特点,吸引了众多的观众,对于最为关心的运动员成绩,要及时准确地给予公告。

五、对竞赛组织工作中的安全保障,以及场地和器材的安全性能提出了较高要求。

第二章裁判员应具备的条件

裁判员是高脚竞建竞赛的组织者,也是执法者。他们的基本职责是保证在公平竞赛的前提下为参加比赛的每个运动员提供一个创造最佳运动成绩的条件。因此裁判员要根据规则的规定,对比赛的全过程实行全面的控制,同时还要与竞赛组委会协调配合,保证顺利完成比赛任务,作为一名裁判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把裁判工作从促进民族团结和增进社会和谐的高度严格要求。要具有公正无私的职业道德品质,有为参赛运动员创造优良成绩而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和服务意识。

二、精通竞赛规则是裁判员的必备条件,全体裁判既要坚持科学、严谨的工作态度、精通规则和认真执行规则,又要密切联系实际,才能使比赛在公平竞赛、正确理解规则精神的前提下,切合实际和实事求是地处理比赛中出现的各种问题。

三、熟练地掌握裁判方法。全国性的正式比赛,裁判工作的规范化要求高,裁判员必须业务全面,专长突出,有良好的视觉、听觉、触觉和快速的反应能力,对于先进仪器的使用要认真学习和掌握,准确使用裁判用具。

四、裁判员要有高,度的组织性,组织性是使全体裁判队伍具有整体性的必要条件,而整体性又是做好裁判工作的重要保证,裁判员在赛场上的入场、进场和工作中的协作一致性,以及在裁判过程中的仪表、姿态,都能体现出裁判队伍高度的组织纪律性和良好的精神面貌,在执行裁判工作中,每一名裁判员应做到姿态端正,行为规范,注意力集中。

五、工作中对待运动员要热心、耐心和适度。工作中既要表示对运动员的关心、友好和爱护,又要坚持原则严格要求,避免裁判员和运动员之间不适当的交流。比赛过程中不准为运动员鼓掌、喝彩。对于运动员在比赛中违反规定的言行应加以引导和教育,按有关规则规定进行处罚。

第三章裁判员任务与职责

一、裁判长任务与职责

1.裁判长任务

裁判长是全体裁判员的虽高组织领导者。具体领导全体裁判员在比赛前认真学习竞赛规则和比赛方法,讨论和明确各裁判组的工作方沾,做好各项准备工作,负责审核比赛成绩、裁决对比赛的抗议、最后判定有争议的名次、对运动员的犯规进行判罚等有关事宜,保证项目准时开始比赛。比赛中公正、准确地执行竞赛规则和竞赛规程,确保各项裁判任务的完成。当裁判长认为某项比赛不公正时,可宣布该项比赛无效,做出重赛决定。

2.裁判长应具备的基本素质

裁判长应具有良好的思想素质,有较高的职业道德品质,作风正派,为人师表,有较高的组织能力和领导水平,具有丰富的高脚竞速裁判专业理论知识和实际工作经验,熟悉规则并能准确地掌握规则精神,熟悉裁判方法,并在实际工作中组织运用,能善于研究、团结裁判员一道工作。工作严肃认真,敢于要求,全力做好裁判工作。

3.裁判长职责

(1)赛前

①领导裁判组学习竞赛规则、竞赛规程、竞赛日程和场地器材设备,研究确定各裁判组的工作方法,制定工作流程和计划。

②了解对所领导的主裁判和裁判员的业务和工作情况,以便在分配工作时,充分发挥他们的特长和能力。

③了解编排情况,重点审查,比赛秩序和各项目在每单元的安排情况,精确估计时间,保证各项比赛按时开赛和结束。

④根据高脚竞速比赛的实际需要,学习研究裁判方法,统一要求和旗示的运用。各裁判组根据统一要求和实际条件,做到人员定岗、定位、定任务,并写出裁判工作实施细则。

⑤领导各裁判组检查各自的场地器材、设备和所需用具物品。组织和领导各裁判组进行现场实习。重大比赛,要亲自对计时组(包括电动计时和手工计时组)的工作过程进行检查,以使其符合比赛的要求。

⑥按照各组裁判工作细则,组织裁判员现场实习,使每个裁判员明确自己的岗位、任务和规范化的要求,熟练地掌握裁判方法,以及了解裁判员之间,裁判组之间的工作配合。

⑦赛前向编排记录公告组领取最后确认过的秩序册、径赛成绩记录卡片、各组检录与比赛时间表等材料,及时发给裁判员。根据各阶段裁判工作的需要和裁判员工作情况,及时做好裁判员的人事调整,使之人尽其才,用人得当,使全体裁判员以饱满的热情、热练的裁判技术投入到比赛期间的工作。

(2)赛中

①每单元比赛开始前,按规定时间(一般提前40-60分钟)到场,检查各裁判组到场情况,督促各裁判组准时开始检录和检查场地、器材准备情况,并组织裁判组入场。

②掌握比赛进程,根据规则精神解决比赛中的有关疑难问题,一旦发现问题,立即处理,以免影响比赛的进行。如遇特殊情况比赛不能进行时,应与竞委会负责人或技术代表或仲裁委员会成员共同研究停赛或继续比赛的时间。

③裁判长的工作位置一般设在能够全面观察比赛情况处,对有可能发生问题的项目和地点,应多加注意,或亲临现场,以利于出现问题可及时准确的处理。每项(组)比赛结束后,审核计时成绩记录卡片。每张成绩卡片(表)都应有裁判长的签名。对犯规或有不正当行为的运动员,可依据规则对该运动员进行警告、取消其录取资格或比赛资格的判罚。如收到运动员本人或其代表的口头抗议时,根据实际情况当场做出裁决。

④每日比赛结束后,应召集各组主裁判及相关负责人举行会议,及时了解当天的比赛情况和问题,对存在问题提出解决的办法和应采取的措施,对于比赛中的问题确属裁判工作的失误,应及时修正。

⑤决定规则中没有明文规定而难于处理的问题,做最后的裁决。

(3)赛后

①全部比赛结束后,宣布比赛结束和成绩。

②领导全体裁判员做好总结,根据大会要求,写出书面总结。

③做好善后工作,有关资料上报入档。

二、副裁判长任务与职责

1.协助裁判长组织领导裁判工作,是裁判长的助手,他的工作对裁判长负责。

2.在裁判长缺席时,代理裁判长职务,或受裁判长的委托处理有关问题。

3.根据裁判长的建议,分工负责编排、记录和公告工作,负责场地、器材等设备的检查管理。

4.检查各种通讯设备、路线,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5.协助裁判长做好裁判队伍内部的事务管理。

6.每单元比赛组织裁判组入场。

7.比赛开始后,负责检查比赛秩序,加强赛场的安全措施。

8.协助裁判长组织各种裁判工作会议。

三、赛前控制中心主裁判、裁判员任务与职责。

1.任务

(1)根据竞赛日程安排的各项比赛时间和技术手册规定的各项检录时间,召集运动员到检录处检录。

(2)根据规则规定,做好对运动员的各项检查工作,如参赛证、身份证、号码服装、比赛用具等是否符合规则规定。

(3)准时安全地沿着合理路线将运动员带到比赛场地,交发令员控制。

2.职责

(1)检录主裁判职责

主裁判组织裁判员学习规则和规程,安排人员分工,制定检录工作细则和工作流程;掌握进程,对外协调。接受副裁判长的直接领导,全面负责检录处的各项工作与编排记录公告组密切联系。检录前准备好工作所需的各种检录所需器材和用品,包括检录处标志牌、检录时间公告牌、文具、各种表格、手提喇叭、裁判桌椅、运动员休息凳、安全别针、针线、卡尺等。采用终点电动计时时,还需准备道次小号码、长跑顺序小号码。向编排记录组索取已经确认的竞赛日程表、运动员分道分组表(或卡片),根比赛日程制定检录时间流程表。准确掌握检录时间,保证按时将运动员带到比赛场地,处理检录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特别检查参赛运动员自备器材(高脚杆是否符合规则的要求)。

(2)检录员职责。

利用广播和张贴形式及时宣布检录地点、本单元各比赛项目时间表和注意事项。将各项比赛实到人数与秩序册核对,填写检录表、记录缺席运动员统计表,调整比赛卡片和比赛成绩表。

按规则要求对运动员进行逐项细致检查,检录时应检查运动员的身份、号码、服装、比赛鞋、携带物等是否符合规则规定。如采用终点电动计时,分发道次小号码,提示运动员正确佩带,防止脱落、颠倒等。检录员应事先准备充足的别针、针线等物品,便于运动员使用。在规定的时间内将运动员按预先选定的合理路线带入比赛场地,交发令员控制。检录时间截止,未到达的运动员均以比赛弃权论。每项比赛后,服务员或检录员回收小号码。

四、记时主裁判、记时员任务与职责

1.任务

准确、迅速地计取高脚竞速竞赛项目的比赛时间,确定比赛成绩。

2.计时主裁判职责

主裁判是组织和实施计时工作的核心,负责主持和协调计时组的工作并判定比赛运动员的成绩。

(1)赛前领导全体计时员认真学习竞赛规则与规程,根据计时员的工作能力及具体情况,明确分工与职责;根据大会闩程安排,组织计时员进行计时方法的实习,并统一工作方法,制定工作细则;确定与有关裁判组的分工协作方法:准备好各项比赛所需器材、表格等,了解场地设置和器材的准备情况。每组裁判员应为三名,中间—名应为小组长负责记录成绩。

(2)比赛中按大会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带领计时员入场,并按顺序定位就坐:再次明确工作分工和方法,检查秒表,接收并审核终点成绩记录卡片;向计时员宣布单元比赛的项目、顺序和时间,各项比赛开始前3-5分钟,向计时员宣读本单元比赛项目及顺序,将成绩记录卡交给最下面的计时员并迅速向上传递。

(3)每项比赛开始前,要向计时员提出发令号的位置,每组比赛前分发该组的比赛记录卡片,并及时提示计时员注意(如“回表”、“上道”、“举枪”等)。

(4)比赛中,一旦某计时员的秒表没有开启或发生故障时,应立即给予解决。

(5)每组比赛后,迅速收回卡片,核对有无差错,并按规则判定运动员的正式成绩,确定无误后交裁判长,然后提示计时员回表并用手势示意终点主裁判准备就绪。

(6)计时主裁判要计取每一组比赛第1名的成绩,凡破纪录时必须及时检查秒表,同时请裁判长复核。每单元比赛结束后,计时主裁判组织计时员进行工作小结,使工作精益求精。清点计时表等物品,办理归还手续。

3.计时员职责

赛前认真学习规则、裁判法和工作细则,熟悉秒表性能,掌握计时方法和成绩记录方法。

每名计时员均应独立工作,不得让其他任何人看表,或讨论其所计的成绩。计时员填写成绩时应将每名运动员的成绩按百分之一秒填写在分表栏中,然后按规则换算成十分之—秒填写在决定成绩栏中。

(1)回表:任何时侯计时员不能擅自回表,只有由计时主裁判统一发出“回表”的提示后才能回表。听到主裁判“回表”提示后,及时回表,并立即注意起点,辨认所计运动员特征。

(2)开表:当听到“上道”的提示后,应立即注视起点发令员要高度集中注意力,目视烟屏,准备开表。当看到枪烟或闪光时,立即开表。

(3)查表:开表后首先检查秒表开户和走动情况,一旦出现问题要立即报告计时主裁判,以便采取补救措施。此外要注意本身所计道次的运动员的特征和号码及邻道运动员相对位置的变化,避免错计或漏计。

(4)停表:当所计运动员的身体躯干(不包括头、颈、平、臂、腿和脚)的任何部位触及终点后沿垂直平面的瞬间立即停表。此时,目光继续跟踪观察本道次运动员的号码及特征是否与成绩纪录卡上的号码相同。

(5)读表:注意不同类型秒表的显示方法,注意进位。如果出现破纪录情况,应立即报告记时主裁判。

(6)记录:填写比赛卡片和计时存查表。3只秒表所计成绩各不相同,应以中间成绩为准;如其中2只表成绩相同,则以相同成绩为准,如果只有2只秒表所计成绩不同,则以较差的成绩为正式成绩。出现破纪录的情况,应在备注栏中做出说明。如果所计运动员中途退场或罚下场,应在备注栏中做出说明。将每一名计时员所计成绩按1/100秒填写在分表栏中,然后,按规则换算成1/10秒填写在成绩栏中,并将所看名次填写在成绩卡上,以供终点裁判参考。

(7)传递

计时员填好成绩卡后,迅速由上往下传递给计时长,然后,听计时长的“回表”提示,进行下一组次计时。

五、终点主裁判、终点裁判员任务与职责

1.任务

准确、迅速地判定每组比赛运动员的到达终点名次,遇判定不一致时应由主裁判裁定。

2.职责

(1)终点主裁判职责

①领导终点裁判员判定运动员到达终点的名次。遇到裁判员名次不一致时,主裁判可做出裁决。按大会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带领终点裁判员入场,并按顺序定位就坐。

②负责终点裁判员的分工,明确每名裁判员的职责。向终点裁判员宣布单元比赛的项目、顺序和时间。

③每项开始前要向裁判员提示,以便集中注意力,名次的观察应从比赛开始就注意,观察直到终点。

④每组比赛结束后,经核查无误填入名次表,同计时主裁判取得联系,指导记录员将成绩填入成绩记录表,送编排纪录组。

⑤遇名次同计时不一致时,应同计时主裁判联系并最终裁定。

⑥每组比赛成绩确定无误并送记录员登记后同计时主裁判取得联系,准备就绪后以旗示同主发令员取得联系进行下一组的比赛。如比赛时采用电动计时时,就不要使用旗示。全体裁判员应以宣告员所按下的铃声为准,各裁判组均应全神贯注做好比赛准备,(宣告员受副总裁判指令后方可启动铃声)。每组比赛结束后,收齐名次报告表、记圈表,核实签名后交终点记录员。

(2)终点裁判员职责

①准确、迅速地判定自己所认看的运动员名次。通常每人主看一个名次,兼看一个名次。以观察自己所负责道次的运动员为主,如运动员的首次号码未看清楚,应注意观察自己所分看的运动员的体型或服装等特点,待运动员到达终点时可上前询问清楚后再填名次表,与此同时,该裁判员应兼顾邻近道次运动员的名次。

②每组比赛应始终保持高度的注意力,准确无误地做出判定。如遇名次判定不清时,应及时地、实事求是地向主裁判报告。

③遇到问题应向终点主裁判提出,由主裁判做出最终裁定。认真填写终点名次报告表。

六、主发令员、发令员任务与职责

1.任务

根据竞赛规则的规定和运动会的比赛日程,组织各项运动员合理地、机会均等地起跑,准时开始比赛。全面主持比赛的起始工作,负责对每组运动员的起跑发出指令。

2.职责

(1)主发令员职责

①按大会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带领发令员进入起点,安排发令员进入在各个工作位置。

②同终点主裁判取得联系,在准备就绪后,对运动员发出“各就位”“预备”口令,以鸣枪方式发出起跑口令。

③有权对运动员违反起跑规则的行为给予警告和判罚。

(2)发令员职责

①检查运动员所参加的比赛或组别是否有误,号码是否佩戴正确,各项道次应面向跑进方向,由左至右按道次排位。

②组织运动员按其道次正确地排列在起跑线后3米远的集合线上,完成工作后,向主发令员表示准备就绪。如遇有运动员起跑时犯规跑出,应立即鸣枪召回。记录犯规运动员,填写起跑犯规情况登记表。

七、检查主裁判、检查员任务与职责

1.任务

全面负责监督运动员在比赛过程中的行为,对违反规则的行为以书面报告交终点主裁判。

2.职责

(1)检查主裁判职责

①组织全体检查员学习比赛规则和规程,明确任务、职责和分工,制定检查工作细则。

②按大会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带领检查员进入场地,向检查员宣读单元比赛的项目、顺序和时间,检查员进入各自位置。

③每组比赛前、后以旗示同每一检查员保持联系。

④接力赛中重点注意接力区内的交接棒是否符合规则规定。

⑤迅速准确地核实运动员犯规的情况,对于违反规则的运动员,以书面报告的形式交裁判长。书面报告只能建议是否取消比赛或录取资格。

⑥与终点主裁判商定好比赛中的联络方式。

(2)检查员职责

①在主裁判带领下提前就位。

②比赛中注意观察所管区域内运动员的犯规和违例行为,如发现犯规情况,应立即记录犯规运动员号码,准确标明犯规地点,迅速通知检查主裁判,及时填写检查报告表。

八、风速

高脚竞速在大型比赛中应设风速裁判,以确保该纪录是在同等条件下创造的。

1.风速测量员是在裁判长领导下,按规则规定及时准确地测定有关项目的跑向风速,记录和公布测量结果,为审核运动成绩或创新记录提供依据。

2.设置风速仪和风向标,测量直道项目风速时,测量的时间应从看见发令员的枪烟或闪光开始:100米计10秒,200米从领先运动员进入直道后计10秒。

3.风速仪应置于直道一侧,靠近第一分道,离终点50米,离开跑道边缘不得超过2米,离地面高度不得超过1.22米。测定后准确填写网速记录表,并立即向终点记录员显示测量结果,同时将记录表交终点记录员。

九、赛后控制中心任务

1.及时组织比赛场上已比赛完项目的运动员退场,确保赛场的良好秩序。

2.及时归还运动员的衣物和证件等个人物品。

3.及时将各项获奖运动员引领到颁奖台。

4.协助新闻媒体对运动员进行采访。

第四章高脚竞速比赛中易出现的问题

一、个人比赛

1.因为高脚竞速比赛距离相对较短,比赛中竞争激烈,各运动员比赛水平参差不齐,跑进中有时会发生串道,如是直道,在不影响其他道次的运动员的前提下,可不给予判罚。如在弯道跑进中,串入内道,因缩短了跑进距离,应给予判罚;如串入外道,在不影响其他运动员的前提下,可不判罚。

2.跑进中如技术速度使用不当,从高脚杆上掉下,应看清楚是否在掉下来的地方重新上杆继续跑进,如缩短了距离,则给予判罚。

3.到达终点时,有些运动员从高脚杆上跳下来撞线,应给予判罚。

二、接力比赛

1.虽然是集体项目,但也是由每个运动员独立跑动中完成交接杆的,所以易出现的问题同个人比赛的要求一样。

2.重点是在接力区易出现的问题,接力区为10米,必须杆和人同时在接力区内完成交接就可以。但有些运动员是在接力区外就跳下来,把高脚相交到下一棒的运动员手中,应给予判罚。

三、器材

不管是个人比赛或接力比赛出现跑进中高脚杆折断的情况,折断杆的运动员不能重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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