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赛日期和地点
2012年11月23日~24日校本部田径场
竞赛项目
男子: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5000米、10000米、110米栏、400米栏、4×100米接力、4×400米接力、跳高、跳远、三级跳远、铅球、标枪、铁饼
女子: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5000米、10000米、100米栏、400米栏、4×100米接力、4×400米接力、跳高、跳远、三级跳远、铅球、标枪、铁饼
参赛单位
计算机科学学院、电子与信息学院、机电学院、自动化学院、会计学院、管理学院、政法学院、经济与贸易学院、美术学院、文学院、外国语学院、教育技术与传播学院、教育学院、民族学院、音乐学院、研究生部、国际教育学院。
竞赛办法
执行2010年中国田径协会审定的《田径竞赛规则》(采用人工计时和人工测量方法)。
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00米栏、110米栏进行分组预赛,按预赛成绩录取前八名参加决赛,在预赛中如遇运动员成绩相同,则进行抽签决定预赛名次;在决赛中如遇运动员成绩相同,则以终点裁判员裁决名次为准。
5000米、10000米径赛项目,大会设关门时间,以第十名运动员到达终点后为关门时间。
参赛运动员必须佩戴号码布,无号码布者不得参加比赛。
在比赛中如发现并经查实证明有冒名顶替和其它等违反体育道德行为者,将取消该运动员和被顶替者参加本次运动会的所有比赛成绩,组委会提出建议由学校相关部门对该学院给予全校通报批评。
计分办法
个人单项录取前八名。按9、7、6、5、4、3、2、1计分。
接力项目录取前八名。按18、14、12、10、8、6、4、2计分。
破校田径纪录者(包括接力项目)加9分。一人(队)在同一项目比赛中,连续多次打破同一纪录者只计一次加分。
男子、女子组团体总分名次的排列按各代表队男、女子组得分分别计算。男女综合团体总分则以男、女子组得分之和计算,积分多者名次列前,如遇积分相等,则以打破校田径项目记录多者名次列前,如再相等则以取得各单项目第一名多者名次列前。以此类推。
录取名次与奖励
个人单项(包括接力项目)录取前八名。前三名颁发奖金、奖牌、奖状,4—8名颁发奖状。
男子、女子组团体总分分别录取前八名。前三名颁发奖杯,4—8名颁发牌匾。
男女团体综合总分录取前八名。前三名颁发奖杯,4—8名颁发牌匾。
五、 “阳光体育”奖的实行方法按2012年的相关文件执行。
六、 运动员参赛条件
获得正式学籍的我校全日制研究生、本科、专科学生及留学生,经学校医务室门诊部检查证明身体健康者方可报名参赛。
七、 报名办法
参赛运动员每人限报两项(接力项目除外),各单项项目(接力项目除外)每单位报名人数不得超过2人,只参加接力项目的运动员,也必须参加报名。
各学院采用网上报名,用户名由各学院的全称拼音第一个字母组成(如:计算机科学学院用户名为jsjkxxy),原始密码为888888,请各学院及时更改并记住密码。
报名操作方法:学院首页→数字校园→学生田径运动会管理系统→管理登录→输入用户名、密码和附加码→登录。
报名时间为2012年11月11日00时00分至12日18时00分,过时恕不办理更改事宜。
八、各学院运动员号码布使用2007年校运会统一发放的号码布(缺损者各学院自行补齐)。音乐学院号码布号码段为1701-1790(其中**01-**40为男运动员号码,**51-**90为女运动员号码)。
九、未尽事宜,另行通知。规程解释权属大会组委会。
广东技术师范学院体育运动委员会
广东技术师范学院体育部
二○一二年十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