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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2024学年体育课程设置概述

作者:chenshaoyu 时间:2023年09月01日 10:01 点击数:

23-24学年大学公共体育课程设置概述

 

根据《学校体育工作条例》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等文件精神、依据《高等学校体育工作基本标准》、《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和广东省学校体育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2022-2024)的要求,结合我校的传统优势和体育课程建设与改革实践,对我校的体育课程设置作如下规定:

 

一、课程目标

1.使学生积极参加多种体育活动,基本形成终身体育的意识和习惯,能制定可行的个人锻炼计划,具有一定的体育文化欣赏能力。

2.熟练掌握至少两项终身受益的体育锻炼项目的基础知识、基本技能和有效方法,养成良好锻炼习惯,并掌握常见运动创伤的处置方法。

3.全面提高学生的身体素质特别是心肺功能,提高运动技能,并形成健康的体育生活方式。

4.通过体育活动改善心理状态,养成积极乐观的生活态度,运用适宜的锻炼手段调节自己的情绪,在运动中体验运动的乐趣和成功的感觉,克服各种困难。

5.表现出良好的体育道德和合作精神,正确处理竞争与合作的关系。

 

二、计划学时、学分

《学校体育工作条例》明确规定:“普通高等学校的一、二年级必须开设体育课,普通高等学校对三年级以上的学生开设体育选修课”。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11条规定:“公共体育课为必修课,不及格者应重修”。

(一)计划学时:体育课为公共必修课。根据我校人才培养方案,本科生一、二年级开设体育课程,每周2学时,共128学时。

(二)计划学分:本科一、二年级每学期经过教学和考试合格者授予必修课1学分,共4学分;修满规定学分,是学生毕业、升学、获得学位的必要条件之一。

 

三、课程设置

(一)我校体育必修课程实行选项课的教学模式,由学生在规定时间内上网自主选择上课内容和上课教师。学生可以根据自己的兴趣爱好、身体状况和运动技能等,每年选择1门不同的选项课学习。

(二)我校拟开设的体育选项课有21门(项目),开设的项目安排主要依据我校不同校区的教学环境和条件,结合学生和社会的发展与要求,不断地丰富、更新和调整,尊重学生学习自主权和自由度,尽量满足学生的个性化需求。同时,努力创造和营造更好的教学软、硬环境,保证教学安全。

(三)课程设置重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在实践教学中注意渗透相关体育理论知识的传授,运用多种教学形式和现代教学技术手段与方法进行教学,使学生能掌握一定的体育基本理论知识和科学锻炼身体的方法。

(四)课程设置重视体育与健康、健身能力与身体素质的协调发展,课程设计要求每学期有三分之一左右的学时用于提高学生心肺功能的锻炼内容的教学与训练,以全面提高学生的身体素质与健康水平。

(五)三、四年级学生由学校教务处统一安排开设健康体育类公共选修课程。

 

四、课程的考核

(一)根据学校学籍管理规定,本课程考试不及格者,于下一学期开学初进行补考,补考不及格,必须重修。一学期内缺课超过三分之一学时的学生本学期不评定体育成绩,不能参加补考,需重修。

(二)课程考试:考试内容包含基本理论、基本技能和身体素质等,考试成绩采用综合考评法,由运动参与(考勤)、运动能力(技能)、身体状况(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理论作业四部分组成。

具体安排如下:

1.一年级的第一、第二学期,二年级的第一学期体育课成绩各项目所占的比例为:课堂表现及考勤(平时)20%、理论作业10%《标准》项目测试30%、技能(达标和技评)40%。

2.二年级的第二个学期体育课成绩各项所占的比例为:课堂表现及考勤(平时)20%、理论作业10%《标准》项目测试30%、技能(达标和技评)40%。

3.体育技能的考试:包括技术达标和技术评定两部分(某些项目不含达标)。有技术达标的项目,达标分占技能考试分数的50%,技评分占技能考试分数的50%。

4.体育技能考试的方法按照各项目的考核方法执行。各项目考试次数统一为每人2次。若经2次考试,体育技能不及格的允许进行第3次考试,但其考试成绩的最高分只能给予体育技能的及格分数。

5.每学期均安排《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部分项目进行测试并将测试成绩列入总分。

6.体育理论作业。学生必须按照体育部的时间安排统一参加体育理论作业的考查,体育理论作业不及格的,需在考试两周后进行体育理论的补考,未参加理论作业和补考的或补考仍不及格,不予评定本学期体育考试成绩。体育理论作业根据实际选取以下办法:(1)教师布置作业,学生以书面形式上交作业,教师评分;(2)开卷/闭卷;(3)网络试题考试。

7.因身体疾病或某种生理缺陷经医院证明不能正常上体育课的学生,需由本人提出申请,提交相关证明资料,经校医院鉴定,体育与健康学院审核,报教务处批准,可参加体育保健课程的学习和锻炼,经考核合格给予相应成绩和学分。

8、因身体疾病或某种生理缺陷经医院证明不能进行体侧的学生,需由本人提出申请,提交相关证明资料,经校医院鉴定,体育与健康学院审核,给予相应合格成绩。

8、因退伍的学生,需由本人提出申请,提交相关证明资料,体育与健康学院审核,报教务处审核,成绩按85分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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