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办单位:广东技术师范学院体育运动委员会、体育部
二、承办单位:广东技术师范学院学生会体育部
三、协办单位:美术学院学生会体育部
四、参加单位:计科学院、电信学院、机电学院、自动化学院
传播学院、经贸学院、管理学院、会计学院
政法学院、文学院、外国语学院、美术学院
教育学院、民族学院、音乐学院、研究生部
国际教育学院
五、竞赛地点:校本部及各校区,第二阶段及其它的比赛安排在学院本部排球场进行。
六、竞赛日期:2012年3月21日至3月30日(详细见竞赛日程表)。
七、报名、抽签时间及地点:
(一)各代表队请于2012年3月14日前将参赛名单以Word的形式和负责人联系电话发电子邮箱至263482378@qq.com.并至电话15918600129(61)确认。
(二)各参赛单位派人于3月14日中午12:30到校综合馆体育部一楼会议室进行抽签。
八、参赛条件
1、 参赛队员为现在校全日制学生。
2、 参赛队伍每队报主管学生工作书记或辅导员领队1人,男、女队教练员各1人,男、女队运动员不超过12人。
九、竞赛办法
1、比赛采用中国排球协会审定的2009--2010年《排球竞赛规则》。
2、如报队数超过8队(含8队)比赛采用先分组单循环,然后交叉淘汰及附加赛的方法决出名次。比赛分为两个阶段进行:2011年排球比赛前四名为种子队通过抽签分别以A1、A2、B1、B2落入A、B两个小组,其他的通过抽签落入A、B组。
3、如报队数不足8队则采用单循环比赛的办法决出名次,然后获得前两名的队伍最后进行第一、二名决赛。
4、超过比赛规定时间10分钟而未能参加比赛的队伍,作弃权处理.比赛过程中,由于犯规暂停比赛,在裁判员判罚后恢复比赛而五分钟不能进行比赛的队伍,亦视为弃权处理.一方比赛球队弃权,另一方将以2:0 的比分胜出。
5、比赛采用三局二胜制(每局须打满25分比对方多出2分算胜一局,决胜局打满15分比对方多出2分算胜出)。
6、裁判员由主办单位指定派出。
7、参赛运动员必须携带学生证以备查验。
十、录取名次及奖励:
(一) 决定名次方法:
1、决定名次办法:在比赛中,胜一场得2分,负一场得1分,弃权取消全部比赛成绩。如遇两队或两队以上积分相等,则采用以下办法决名次:
2、A(总得分数)/B(总失分数)=Z值,Z值高者名次列前。
3、X(胜局总数)/Y负局总数)=C值,C值高者名次列前。
4、如C值仍相等则采用:则依据球队间胜负关系决定最后名次。。
(二)奖励前八名
1、对获得前八名的运动队颁发奖杯奖牌,前八名的运动员授予成绩证书。
2、获得“优秀裁判员、运动员”称号的裁判员,授予证书。
3、奖杯和证书由主办单位统一制定颁发。
十一、比赛服装:各队尽量统一颜色服装且有号码的比赛服(后排自由防守队员除外),队长应佩带一条颜色与球服不同的带状标志。
十二、比赛用球:采用广州双鱼体育用品集团公司生产的“长虹”牌长虹VC500P排球。
十三、本次比赛解释权属于主办单位。
十四、经费:各参赛队伍交通费等费用自理,其它费用由主办单位负责。
十五、为了正常比赛结束,凡是遇到下雨或其它事情不能进行比赛一律往后如序推迟进行。
十六、未尽事宜,由主办单位另行通知。
广东技术师范学院体育运动委员会
广东技术师范学院体育部
二〇一二年三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