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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内竞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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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广东技术师范学院学生排球竞赛规程

作者: 时间:2012年03月05日 15:19 点击数:

一、主办单位:广东技术师范学院体育运动委员会、体育部

二、承办单位:广东技术师范学院学生会体育部

三、协办单位:美术学院学生会体育部

四、参加单位:计科学院、电信学院、机电学院、自动化学院

传播学院、经贸学院、管理学院、会计学院

政法学院、文学院、外国语学院、美术学院

教育学院、民族学院、音乐学院、研究生部

国际教育学院

五、竞赛地点:校本部及各校区,第二阶段及其它的比赛安排在学院本部排球场进行。

六、竞赛日期:2012年3月21日至3月30日(详细见竞赛日程表)。

七、报名、抽签时间及地点:

(一)各代表队请于2012年3月14日前将参赛名单以Word的形式和负责人联系电话发电子邮箱至263482378@qq.com.并至电话15918600129(61)确认。

(二)各参赛单位派人于3月14日中午12:30到校综合馆体育部一楼会议室进行抽签。

八、参赛条件

1、 参赛队员为现在校全日制学生。

2、 参赛队伍每队报主管学生工作书记或辅导员领队1人,男、女队教练员各1人,男、女队运动员不超过12人。

九、竞赛办法

1、比赛采用中国排球协会审定的2009--2010年《排球竞赛规则》。

2、如报队数超过8队(含8队)比赛采用先分组单循环,然后交叉淘汰及附加赛的方法决出名次。比赛分为两个阶段进行:2011年排球比赛前四名为种子队通过抽签分别以A1、A2、B1、B2落入A、B两个小组,其他的通过抽签落入A、B组。

3、如报队数不足8队则采用单循环比赛的办法决出名次,然后获得前两名的队伍最后进行第一、二名决赛。

4、超过比赛规定时间10分钟而未能参加比赛的队伍,作弃权处理.比赛过程中,由于犯规暂停比赛,在裁判员判罚后恢复比赛而五分钟不能进行比赛的队伍,亦视为弃权处理.一方比赛球队弃权,另一方将以2:0 的比分胜出。

5、比赛采用三局二胜制(每局须打满25分比对方多出2分算胜一局,决胜局打满15分比对方多出2分算胜出)。

6、裁判员由主办单位指定派出。

7、参赛运动员必须携带学生证以备查验。

十、录取名次及奖励:

(一) 决定名次方法:

1、决定名次办法:在比赛中,胜一场得2分,负一场得1分,弃权取消全部比赛成绩。如遇两队或两队以上积分相等,则采用以下办法决名次:

2、A(总得分数)/B(总失分数)=Z值,Z值高者名次列前。

3、X(胜局总数)/Y负局总数)=C值,C值高者名次列前。

4、如C值仍相等则采用:则依据球队间胜负关系决定最后名次。。

(二)奖励前八名

1、对获得前八名的运动队颁发奖杯奖牌,前八名的运动员授予成绩证书。

2、获得“优秀裁判员、运动员”称号的裁判员,授予证书。

3、奖杯和证书由主办单位统一制定颁发。

十一、比赛服装:各队尽量统一颜色服装且有号码的比赛服(后排自由防守队员除外),队长应佩带一条颜色与球服不同的带状标志。

十二、比赛用球:采用广州双鱼体育用品集团公司生产的“长虹”牌长虹VC500P排球。

十三、本次比赛解释权属于主办单位。

十四、经费:各参赛队伍交通费等费用自理,其它费用由主办单位负责。

十五、为了正常比赛结束,凡是遇到下雨或其它事情不能进行比赛一律往后如序推迟进行。

十六、未尽事宜,由主办单位另行通知。

广东技术师范学院体育运动委员会

广东技术师范学院体育部

二〇一二年三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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