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主办单位:广东技术师范学院体育运动委员会
广东技术师范学院体育部
二、承办单位:广东技术师范学院学生羽毛球协会
三、协办单位:广东技术师范学院学生会体育部
四、参赛单位:全校各二级学院、研究生处(自愿报名参加)
五、竞赛日期与地点
1.时间:2016年4月16、17、23、24日
2.地点:在校本部综合馆一楼进行。(周六、日上午)
六、竞赛项目:男子单打、女子单打、男子双打、女子双打、混合双打
七、参赛条件
1.参赛运动员必须是本校全日制在读的学生。
2.参赛运动员必须经医生证明身体健康,适合参加此项运动。
八、报名时间、方法
1.各代表队可报领队一名(分管学生工作的书记、副书记或辅导员),教练一名。
2.参赛者不得跨学院进行组合。
3.各单位各组别各单项限报2人(对),每人限报一项,不得兼项。
4.参赛队必须于4月4日22:00前,将报名表发到邮箱: 657988067@qq.com(郑涛)过期恕不给予补办,名单上报后即不予更改。
5.参赛队于4月8日前将全队的合影发至邮箱657988067@qq.com(郑涛),以便赛后备档及宣传。
6.4月9日中午12:30各二级学院领队进行抽签,地点校本部综合馆一楼。(因学校校区较多,组织抽签不便,所以由羽协代抽,保证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7.联系人:李利老师:13560114470 高老师:693033(短号)38265471(办公室电话) 羽协会长:郑涛18813299919(669919)
九、竞赛办法:
1.执行国家体育总局制定的最新审定的《羽毛球竞赛规则》以及参照相关的补充规定。
2.报名结束后,根据各组报名情况确定有关赛制,并在抽签会议结束后在秩序册上公布。
3.比赛方式:比赛分两阶段进行,第一阶段小组循环赛,小组前两名进入第二阶段淘汰赛。
第一阶段——小组循环赛
选手经抽签决定组别,分八个小组,进行小组循环赛,采用一局21分定胜负制。当一方比分先得11分时双方交换场地,若比分20平时,领先得2分的一方胜该局,29平后,先到30分的一方胜该局,即30分封顶。小组前两名进入16强,进行第二阶段淘汰赛。
第二阶段——淘汰赛
1.采用单淘汰赛及附加赛的方式决出一至八名。
2.未进八强前采用第一阶段一局21分定胜负制。八强后采用每局15分三局两胜制,若比分14平时,领先得2分的一方胜该局,20平后,先到21分的一方胜该局,即21分封顶,第三局一方先得8分交换场地。
十、注意事项
1.比赛当日上午8::30开始签到, 8:45正式开赛,迟到10分钟作弃权处理。弃权者按0:1(八强前)或0:2(八强后)判对方胜,每局的比分为0:21或0:15。已完成的比赛照计。
2.根据比赛实际情况,裁判长可对比赛的时间及比赛场地进行调整。
3.参赛运动员必须出示学生证,经裁判核实后方能上场比赛。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即取消比赛资格,并给予通报批评。
4.在比赛中,一切听从裁判的决定,运动员如对裁判的判决有异议,可向竞委会提出,进行调查核实,并作出裁决。如对判罚仍不服,可请示仲裁,作出最终裁决。
5.对出现不服裁判判罚、扰乱赛场秩序、侮辱或打骂裁判或对手者,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取消本人或全队的比赛资格,并通报院方根据学生手册给予相应的处分。
6.本规程解释权属主办单位。
十一、名次录取及奖励
1.小组赛积分计算方法:胜一场积二分,负一场积一分,弃权得0分,积分多者名次列前。如果有多队的积分相同则以相同者的净胜场数为准,净胜场数多者名次列前。
2.名次录取:每个项目的前八名
3.奖励方法:对获得本次各项目比赛前八名的院队颁发获奖证书。
4.本赛事设“优秀裁判员、运动员、工作积极分子”的评选活动,对获得“优秀裁判员、运动员、工作积极分子”称号的人员颁发证书。
十二、其他事宜:
1.各学院代表队尽量统一队服;学院代表队费用自理。
2.奖杯和奖状由主办单位统一制定颁发。
3.各代表队要做好安全教育、文明礼貌工作,服从裁判裁决
十三、本规程解释权属竞赛仲裁委员会。
广东技术师范学院体育运动委员会
广东技术师范学院体育部
二〇一六年三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