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度广东技术师范学院学生足球联赛竞赛规程
一、 主办单位:广东技术师范学院体育运动委员会
广东技术师范学院体育部
二、承办单位:广东技术师范学院学生足球协会
三、 协办单位:广东技术师范学院学生会体育部
四、 参赛单位:全校各二级学院、研究生部(注:各队自愿报名参赛)。
五、 竞赛项目:男子组。
六、 竞赛地点:校本部足球场、白云校区足球场(西校区场地为备用场地)。
七、 竞赛日期:2016年3月21日至4月25日(详细见竞赛日程表)。
八、 报名与方法
(一)参赛队伍每队报主管学生工作的书记或辅导员领队1人,教练员1人,女球队负责人1人,队伍运动员可报7-15人。
(二)队伍命名: “XX” 学院足球队。
(三)报名时间
1.第一次报名:只报参赛队伍名称,直接报至足协张健处,旨在确定参赛队伍数,于2017年3月8日中午12:00截止。
2.第二次报名:各代表队请于2017年3月12日12:00前将参赛名单电子版发至邮箱954364557@qq.com至并致电足协张健确认,联系电话:15692018744。逾期一律不给予补办,名单一经上报则不允许更改;加盖学院的公章纸质版报名表一式二份(须与电子版一致,名单以纸质版为准)于2017年3月17日17:00前上交至足协张健处一份、校学生会体育部陈冰儿处一份。
(四)指导老师:许欣烈老师:13380093816;吴鉴林老师:13751766926;康济河老师:15626094748。
九、抽签时间及地点
(一)白云校区赛区
时间:2017年3月10日(周五)下午17:40
地点: 校足球场器材室(白云校区参赛队伍)
(二)校本部及西校区、北校区
时间:2017年3月10日(周五)下午12:20
地点:校本部综合馆一楼会议室(校本部及西校区、北校区参赛队伍)。
十、 参赛条件
(一)参赛运动员必须是本校全日制在读学生。
(二)参赛运动员必须身体健康,适合参加此项运动,并自行办理比赛期间意外伤害事故保险。
十一、竞赛办法
(一)执行国际足最新审定的《足球比赛规则》, 比赛使用符合规则的5号足球。
(二)白云校区和校本部先分开按单循环进行比赛,校本部决出前四名,白云校区决出前四名,共8支球队抽签进行淘汰赛。若某一校区参赛队伍不足四支(含4支),则逐一递减淘汰一支球队,而另一赛区可以增加一支球队进入淘汰赛。淘汰赛抽签时间另行通知。
(四)教工足球协会可以组织报名参加本部赛区小组赛,不计成绩。
(五)比赛出场顺序:小组赛赛程根据第一轮抽签的结果决定。淘汰赛若抽到的球队在同一校区,则在该校区进行比赛;若在不同的校区,则将小组赛中的排名高的球队的赛区作为主场,当两支球队排名相同时,则再进行一次抽签。
(六)比赛细则:
1.时间:每场比赛时间为60分钟(上、下半场各30分钟),中场休息5分钟。伤停补时由主裁决定。
2.队员:在上场队员中必须有1名守门员,每队替补上场不限,但换下场后不能再次替换上场;比赛期间场上参赛队员不足5人的视为弃权。
3.罚则:
(1)球在踢出前对方进入距球6米以内,裁判员应该要求守方队员退至符合规定距离后再开出,对进入6米内的对方球员给予警告。
(2)球踢出后没有碰到本方队员或对方队员、踢任意球者再次触球(用手触球除外)视为连踢,判给对方在原地点踢间接任意球。
(3)裁判员认为,罚球队员有意拖延比赛时间,可出黄牌。
(4)在本方禁区内踢任意球,球要出罚球区比赛才算开始。在对方罚球区内踢任意球,若为直接任意球,则由点球点进行罚球,且双方队员需退出罚球区(守门员与罚球队员除外);若为间接任意球,如犯规地点与球门线距离不足六米,球应放在距犯规地点最近的罚球区线上进行,如犯规地点与球门线距离达六米或六米以上,则在犯规地点执行罚球。
十二、注意事项
(一)比赛开始前15分钟,各队将主教练或队长签名的上场队员名单、替补队员名单、学生证和每场比赛的《责任状》提交到足协工作人员处,不提交上场队员名单和《责任状》视为未能到场参加比赛,不提交替补队员名单视为无替补队员,不出示学生证不得上场参与比赛。
(二)超过赛程规定报道时间15分钟而未到或所到队员不足5人的队伍,作弃权处理;判对方3:0获胜,两队未到视为双方本场0积分,比赛过程中由于犯规暂停比赛,裁判员判罚后指令恢复比赛,但超过5分钟仍不恢复比赛者,视为弃权。一方球队比赛弃权,判另一方球队以3:0获胜,如果比赛的实际比分超过3:0则以当时的实际结果为准。且弃权队不允许再参加此后的比赛。
(三)比赛队伍双方在比赛过程中需要换人的情况下,必须首先到足协第四官员处登记,并经过裁判同意之后才可以换人,严格遵循先下后上的原则(违反的队员作黄牌处理)。
(四)队员累计两张黄牌或一张红牌自动停赛一场(大会另有追加除外),运动员红、黄牌在整个比赛中均有效。
(五)如比赛中队员(包括场外的替补队员、领队和教练)出现言谈举止粗俗、辱骂他人、故意伤人、打人、不服从裁判安排辱骂或殴打裁判等情况,则取消该队员所有比赛场次的比赛资格;在比赛中如出现群殴、攻击裁判员、罢踢等,除取消该队本次所有比赛资格,还取消违规队员(队)今后参加一切由校体育部、校学生会、足球协会组织的一切体育活动的资格,并根据有关规章制度交由校方处罚,构成刑事犯罪的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十三、录取名次及奖励
(一)计分和决定名次
1.每队胜一场得3分,平一场得2分,负一场得1分,弃权一场得0分,积分多者名次列前。
2.如两队或两队以上积分相等,则依次按下列顺序决定名次:
(1)积分相等的队相互之间比赛的胜者,名次列前;(2)积分相等的队相互之间比赛的净胜球多者,名次列前;
(3)积分相等的队相互之间比赛的进球总和多者,名次列前;
(4)在全部比赛中净胜球多者,名次列前;
(5)在全部比赛中进球总和多者,名次列前;
(6)弃权少者,名次列前;
(7)红牌少者,名次列前;
(8)黄牌少者,名次列前;
(6)抽签优胜者,名次列前。
(二)奖励
1.比赛设冠军、亚军、季军至第八名,对获得奖项的队伍颁发证书,其中积分最多的队伍获得流动奖杯。
2.对获奖的队伍给予队伍建设资助,金额如下:
(1)冠军:2000元
(2)亚军:1500元
(3)季军:1200元
(4)殿军:1000元
(5)第五名至第八名:600元
3.根据比赛情况决出“最佳射手”、“最佳门将”、“最有价值球员”。在比赛过程中对于表现出色的裁判员和工作人员给予“优秀裁判员”和“工作积极分子”的奖励,由主办方颁发奖牌和获奖证书。评比原则:
(1)弃权、中途退赛,以及被撤销比赛资格的球队不能参加评比。
(2)遵守竞赛规程的各项要求。
(3)评选最佳射手奖项则是看该球员在比赛中进球的数量,如果相同则看第一个进球的时间先后,如再相同看出场时间长短。
(4)评选最佳门将奖项则是看该门将在比赛时间内失第一球的时间长短。
(5)评选最有价值球员是通过每队球员代表和足协代表以及竞赛委员会及指导老师的投票决定。
十四、其他事宜。
(一)比赛穿布面胶鞋或碎钉皮质足球鞋和足球比赛长袜,并要求戴护腿板,不戴护腿板不得上场比赛,运动员一律不得佩带项链等饰物进行比赛。
(二)每位球员必须报上相应的号码,一支球队内不得有重复号码;守门员衣服应与本队场上队员球服颜色有明显区别,队长必须佩带队长袖标。
(三)每队最好准备两套深、浅颜色不同的服装,守门员的服装颜色必须与其他队员和裁判服装颜色有明显的区别;比赛队员紧身裤与比赛短裤的颜色必须一致。
(四)参赛队比赛期间的一切费用自理,场地及器材等费用由主办单位负责。
(五)奖杯和奖状由主办单位统一制定颁发。
(六)各代表队要做好安全教育工作、文明礼貌,服从裁判的最终裁决。
十五、本规程解释权属于主办单位。
十六、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广东技术师范学院体育运动委员会
广东技术师范学院体育部
二〇一七年三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