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广东技术师范大学体育与健康学院网站!

规章制度

当前位置: 首页 > 规章制度 > 正文

广东省体育(体育与健康)课教学常规要求

作者: 时间:2014年08月06日 01:11 点击数:

粤教体〔2009〕

一、课前准备:

1.体育教师要根据高等学校体育教学指导纲要或体育(体育与健康)课程标准的要求,制订年度计划、学期计划、单元(模块)计划、课时计划,并按计划上课。体育教师要认真备课,上课必须有教案。教案中须有安全措施或安全提示。

2.体育教师要做好教学场地和器械的检查工作,排除安全隐患,上课必须穿着整洁的运动服装和运动鞋。

3.体育教师要了解学生的身体健康情况,做好见习生的安排。

二、上课要求

1.应提前到达上课地点等候学生,上、下课师生相互致意。

2.必须按时上、下课,不得擅离课堂。

3.要检查学生着装,学生不得携带或佩戴带不利安全的物品上体育课。学生应穿着运动服并穿软底运动鞋上课。

4.课的开始和结束均要检查学生人数(尤其是游泳课)。

5.上课要做好准备活动,每节课必须保证一定的运动负荷、密度和素质练习,下课前做好放松活动,并进行小结。

6.上课前后及上课过程中要注意观察学生的身体及情绪状况,发现问题要及时、妥善处理和疏导。对因身体不适难以完成教学要求的学生,要根据具体情况具体对待,不得强制。

7.上课时要注意结合具体的教学内容,向学生传授相关的健康生活方式、运动保健知识以及自我防护、避免运动创伤等知识。

8.严禁在课堂上抽烟、聊天、使用通讯工具或做其它与教学无关的事情。

9.教学中发现意外事故,要及时处理并向学校行政领导报告。

10.不得打骂、讥讽、羞辱、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三、课后工作

1.课后组织学生及时做好器材的清点回收工作。

2.做好体育课的情况分析和反馈。

电话:020-38256716      传真:020-38256716    

邮编:510665                 邮箱 tyb@gpnu.edu.cn

通讯地址:广州市中山大道西293号广东技术师范大学体育与健康学院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西293号广东技术师范大学综合馆二楼

版权所有 广东技术师范大学体育与健康学院